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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率先完成新生电子学籍接续技术保障工作
2015-09-01 15:57:00
福建省教育厅

  1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在全国率先完成2015年秋季小学和中职新生电子学籍接续技术保障工作。

  根据教育部要求,2015年秋季招生季,启动新生电子学籍接续工作,实现全国学生学籍“一人一号、终身使用”。本次接续工作包括小学新生和中职新生电子学籍接续。小学新生接续省内已建学籍幼儿的电子学籍档案;中职新生接续省内已建学籍中小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操作主要流程是在中小学学籍系统和中职学生系统中利用相关功能导入新生名单、接续电子学籍、补录其它信息、审核学籍信息、完成新生注册。小学、中职分别不得晚于11月30日,11月20日为新生注册学籍。

  电子学籍接续技术实施包括系统升级、共享数据。系统升级时在小学系统“新生注册”模块中添加“学籍接续”功能;在高中系统中添加“中职与高中重复录取”的提示和统计功能。数据共享一是从学前系统中将5岁及以上的幼儿数据共享给中小学学籍系统;二是从中小学学籍系统中将2015年初、高中毕业生数据共享给中职学生系统。

  据了解,教育部2012年开始先后建成了中小学学籍学、中职学生系统、学前系统,我全国所有中小学和中职学生,部门学前幼儿建立了电子学籍。截至9月1日上午,全国已有云南、河南、甘肃、福建等已完成电子学籍接续技术保障工作。

  原标题:我省率先完成新生电子学籍接续技术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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